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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析婚姻法司法解释房产分割八大热点问题

2011-8-15 15:59:06南京日报 佚名 【字体:

  编者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引发了众多热议,特别是关于房产如何分割,成为关注话题。房产作为特定的不动产是每个家庭财产中的重中之重,为购买和装修房屋往往会耗去一个普通家庭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因此,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是当事人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此,本报记者特别采访了多位律师,针对关于房产分割的八大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析。

  问题1: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分析: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该房产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产产生,由此引起的价值增值及亏损也应当归属于该房产产权人,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对婚后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问题2:一方婚前以按揭借款形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产,如何分割?

  分析: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产产生,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也就是向银行的借款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权益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权益,离婚时一方要返还给对方。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或双方对此另有约定除外。

  问题3: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分析: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4: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分析:父母在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问题5:父母在婚后给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一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分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问题6:婚后一方用夫妻共有财产为第三者买房,如何认定?

  分析:婚姻中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夫妻共有财产为第三者买房,并且产权证名字为第三者时,无过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可以起诉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方,对无过错一方进行赔偿。在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财产,并要求过错一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问题7:婚前有套房子,结婚后房子卖掉再买房子,是否就变成共同财产了?

  分析:婚后再买的房子,除非跟对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否则都会按共同财产办理产权。

  问题8:男方出资购房、女方出资装修,离婚时,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分析:我国法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想要得到补偿,女方要有能够证明自己曾支付过装修费用及具体的花费数额的证据才行。比如装修材料的收据或者****等。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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