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joyage
您当前位置: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 >> 生活百科 >> >> 租赁常识 >> 浏览文章

谨防租房陷阱

2011-8-15 17:12:57作者 佚名 【字体:

 事件回放:2010年5月24日,陈先生和黄女士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发现卖方陈先生的身份证,虽然号码、地址与原房产档案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内容一致,但是两个身份证上的照片不一致,遂询问陈先生是否是房主。陈先生神情镇定,一口咬定所卖房产是他的房产。工作人员拨打了原房产档案内房主留的手机号码,真正的房主接通了电话,一场骗局被揭穿了。

       原来,这个陈先生是假的,他的真名是任某。2010年年初,任某通过广告看到陈先生要出租一套住房,便与陈先生取得联系。交流过程中,任某发现陈先生与自己年龄相仿,双方又谈得来,就表示愿意承租该房。通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签订了租房协议,并互相留下了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协议,任某交给陈先生1000元押金,陈先生将房产证交给任某作为担保。之后,任某伪造了陈先生的身份证,上演了上述骗局。

       专家解读(许昌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副主任李国喜):出租房屋,出租人不但要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否则有可能上当受骗。此外,当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提供房产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时,出租人应当特别小心。出租人有义务为承租人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拥有房屋所有权,但不应当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或原件交给承租人。同时,购买二手房时,买受人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这样做不但能使购买的房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还能进一步识别真假,防止上当受骗。正所谓:出租房屋要慎重,身份搞清签合同;房产证件他若要,千万小心别被坑。购买房屋要慎重,签了协议还不中;防止交钱又上当,办理过户领房证。

文章录入:(queen)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所有文章均来自网络,为网友原创或是推荐、收集、整理而来,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 2、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尊重每一位作者的版权,已在文章信息发布处要求网友转载时保持原文的完整并属上作者姓名及出处,但网友转载时部分文章因流传原因而无出处及作者,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敬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更正。
  • 3、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开辟文章信息版块,出于传递更多有用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信息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
  • 4、 本站所有文章信息仅供网友及信息浏览者学习和研究使用,未经原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或作为任何的商业用途。
  • 5、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保留网站的其它所有权利。所有与本站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本站不对其内容或形式担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商业或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会员登陆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订阅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