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看了房就交定金,太草率了】
购房者为此付出了代价,后来发现房子有问题时,钱只能要回一半了
跟二手房中介经纪人到房子里转了一圈,出门便交了5000元购房意向金,这种急切的购房心理,让郑州市民李女士吃了亏。
河南商报记者 陈清利
读者投诉
中介拒绝退还购房意向金
昨日,郑州市民李女士投诉称,去年12月10日,她通过位于丰庆路与博颂路附近的一家21世纪不动产中介看了一套二手房,当天便交纳了5000元的购房意向金。因发现房子存在问题拒绝购买,中介却拒绝退还购房意向金。
目击现场
中介最终同意退还一半购房意向金
昨日上午10时许,在这家21世纪不动产中介内,一位自称姓卢的经理称,李女士是自愿交的购房意向金,且当时双方有口头约定,一旦毁约,购房意向金将不予退还。
对卢经理的说法,李女士当场表示,自己交纳购房意向金时,经纪人并没有告诉自己若不买就不退意向金的事情。且自己是因为房子存在问题才放弃购买的,责任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
经过协商,卢经理最终答应退还李女士2500元意向金,但需要到下周才能给现金。
房管局提醒
购买二手房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随意交定金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王光乾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前期要对房龄、物业、水电气表、周边环境、是否符合上市、能否正常交易等众多问题进行前期了解,如果这些问题不符合要求,不能轻易交纳定金。
从上述情况来看,李女士的表现太过于心急,是买房的大忌。而中介公司有义务将自己所了解到的二手房信息告诉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