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民申办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可在北京市12个出入境接待大厅使用自助受理机申请办理,省去了手工填表时间。同时,继东城、西城等出入境接待大厅之后,北京市其他出入境接待大厅均将推出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加急业务,最快当日即可取证。
8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顺义、大兴、房山等10个分局12个出入境接待大厅,设置短期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助受理机,市民可通过自助受理机申办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
申请人只需把《往来港澳通行证》放入机器证件入口处,按照屏幕提示点击相应按键打印回执单,将回执单及《往来港澳通行证》交到受理窗口,缴费后即完成办理手续,免去了填表、排队等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完好无损且有效期需在三个月以上、仍有未使用签注页。申请回执单和证件需在受理当日交至受理窗口,逾期需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