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假的来临,出门旅游的人也越来越多。从当前旅游投诉反馈的信息来看,绝大多数旅游消费者正在走向成熟。但仍有少数旅游消费者容易听信所谓熟人朋友介绍,放松自我保护。报名参加旅游团,往往不看经营单位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又不签订合同,不买保险,甚至交款后****也不要,结果经济上造成损失后才大呼上当。
新华社记者最近采访了广东省旅游业界的专家,他们提醒旅游者,外出旅游时一定
要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广东省旅游质监所所长姚霖尹说,旅游跟团时,首先要查看清楚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具有旅游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如果参加出境游,还需查看清楚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出境游的经营资格。
其次,报名参团应详细阅读旅游主管部门制定的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看清楚旅行日程表内容(含交通、食宿标准、观光景点数目、导游服务及购物点等情况),确认无异后签订旅游合同(双方各持一份)。
在交付旅游团费用之后,一定要索取正规****,并查验****收款章与旅游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标示单位是否相符。交付出境游换外汇的款项时,必须确保收据印章与****印章是否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一致,严禁“打白条”。
专家说,万一发生旅游质量纠纷需要投诉时,旅游消费者应将团费****、合同书、双方约定的旅行日程表等资料提供给旅游质监部门裁决,以保障旅游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出门旅游有时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伤害,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意外保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必须为游客统一购买旅游保险,如果发生意外而旅行社又没有为游客投保,则由旅行社自行承担游客全部的保险补偿金。但是,旅游界的业内人士特别强调,从今年9月1日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将正式实施,旅行社必须投保责任保险,以此取代现时要求旅行社必须统一为游客购买的旅游意外险,被保险主体由旅游者变为旅行社,游客的理赔金额会相应比以前少。至于旅游意外伤害险及保额,则由游客个人自主决定,这也决定着游客是否能在发生意外后获得旅游意外险赔偿。因此专家提醒消费者,游客再不能像从前那样,只依赖于旅行社代购保险,而应主动买保险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生意外,就有了双重保障,不仅可以获得旅行社按照一定规则赔付的理赔金,而且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意外理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