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0%。草原具有多种功能和用途,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而且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草原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不仅直接影响到牧民的生产生活和牧区的经济发展,而且造成水土流失、江河泥沙淤积、沙尘暴迭起等严重的生态问题,直接威胁到国家的生态安全。
造成草原大面积退化的原因,除自然因素外,草原超载过牧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建国以来,我国牧区人口不断增加,北方干旱草原区人口密度达到11.2人/平方公里,为国际公认的干旱草原区生态容量5人/平方公里的2.24倍。人口的增长带动了牲畜头数的不断增长。据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测算,我国北方草原平均超载36.1%。草原严重超载过牧,使草原得不到休养生息的机会,造成草原生产力下降和草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同时,由于草原退化,草原承载能力进一步下降,加剧了草畜矛盾,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草畜平衡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通过草原和其他途径提供的饲草饲料量,与饲养牲畜所需的饲草饲料量达到动态平衡。实现草畜平衡是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草原畜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新颁布的《草原法》明确规定,国家对草原实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要实现草畜平衡,促进草原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完善和落实草原家庭承包政策,对已承包到户的草原,要坚持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对尚未承包和未承包到户的草原要尽快承包到户。通过不断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
二是要对牧民开展草畜平衡的宣传和教育,改变牧民片面追求牲畜数量和以畜为财的观念,认识超载过牧对草原、对他们自身可能产生的危害,甚至危及他们生存的后果。要积极地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改良畜种,加快畜群的周转,提高牲畜繁殖成活率和出栏率,通过改进生产方式促使牧民增收,从而变牧民被动以草定畜为主动自觉以草定畜,为草畜平衡政策的执行创造有利的环境。
三是大力推行草原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实行牲畜舍饲、半舍饲圈养,积极建设高产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基地,增加饲草饲料产量,缓解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逐步转变完全依赖天然草原放牧的畜牧业生产方式。同时,积极对牧民开展草原围栏、划区轮牧、舍饲圈养、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高牧民实行以草定畜的技术水平。
四是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加大草畜平衡的管理力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草原载畜量核定和牲畜数量的清查工作,把以草定畜工作落实到每家每户;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违反草畜平衡规定的牧户要积极劝导,对长期不执行草畜平衡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五是加强草原建设,逐步提高草原生产力。通过开展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飞播牧草等措施,逐步恢复草原植被,提高草原生产力和承载能力,缓解草畜矛盾。
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作,既不能强行减少牧民的牲畜饲养量,也不能任由牧民随意增加牲畜数量;既要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又要保证牧民的收入不降低。要通过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从根本上扭转超载过牧的局面。目前,农业部正在积极制定《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草原载畜量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不断推进以草定畜工作,逐步建立起草畜动态平衡的草原畜牧业良性发展系统。